“让孩子欢笑在假日亲情里”家庭顿痴摄像大赛实施细则
- 发布时间:2004-04-29 1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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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赵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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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中小学生
“让孩子欢笑在假日的亲情里”家庭DV摄像大赛实施细则
2004-04-27
为使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轻松、快乐、健康的“五一”长假,把假期真正放给学生,让他们做一些感兴趣、有意义的事,能和父母在一起过一个开心的亲情假日,南京市教育局、南京广播电视台将联合举办“让孩子欢笑在亲情的假日里”家庭DV摄像大赛,具体实施细则:
一、大赛主题:让孩子欢笑在亲情假日里
二、大赛时间:2004年5月1日至5月28日
三、作品要求:
1、必须是记录今年“五一”假期孩子与家人在一起做的一件有趣的事或在一起玩的纪录片,注重趣味性。
2、图像要清晰,画面叙事语言脉络完整;条理清楚,情节贯通。镜头要生动,最好能用全景、中景、特写交代环境和局部表情、细节。
3、声音要清楚、完整,无杂波。
4、参评纪录片时长;无剪辑素材片30分钟,剪辑成片10分钟。
5、附送相应解说词或分镜头本。
四、奖项设置:
大赛设:
一等奖2名,奖金1000元及证书;
二等奖6名,奖金800元及证书;
三等奖10名,奖金300元及证书;
优秀作品奖二十名,奖励实物及证书。
五、大赛截稿时间:2004年5月18日
六、参赛作品投稿地址:龙蟠中路338号 南京广播电视台教科频道《教育视窗》节目组 邮编210001
七、大赛奖咨询电话:84631302 84631303
参赛作品将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评审。获奖作品将在南京广播电视台教科频道《教育视窗》节目中展播。热忱欢迎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。
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广播电视台
2004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