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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章程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6-23 18:13
  • 作者:周红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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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  为了更好地学习梳理、实践探索、传承发展斯霞教育思想;为进一步推进玄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,根据《南京市玄武区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特制定《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章程》。

第二条  玄武区教育局是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行政主管部门。

第叁条 &苍产蝉辫;集团名称: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。集团含五所学校,分别为: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、南京市同仁小学、南京市锁金新村第一小学、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仙鹤门分校、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铁北分校。

 

第二章 集团的性质、宗旨和原则

第四条 &苍产蝉辫;集团为合作共建共同体,不具独立法人资格。集团内各学校为独立法人,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经济独立核算。

第五条 &苍产蝉辫;集团在教育理念、课程开发、学生培养、师资建设、特色打造、文化创建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,实现共建、共进、共享、共荣。

第六条 &苍产蝉辫;集团发展策略:文化引领、管理互鉴、互助共进、特色发展。

第七条 &苍产蝉辫;集团核心办学理念是“践行‘爱的教育’,促进生命和谐生长”,核心价值观是“以学生终生发展为本,为学生持续发展奠基”。集团内各学校在理解、认同、接纳集团文化理念的基础上,发挥自身办学优势,明确自己发展方向,彰显各自办学特色。

第八条 &苍产蝉辫;集团发展愿景:发挥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品牌辐射和文化引领作用,通过项目推进,结合各校文化特质,在“爱的教育”为核心的集团文化促进下,显着提升各校品牌影响力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,不断提升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满意度。以课程与课堂研究和实践为中心,以教师队伍培养为抓手,促进各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。以现代学校治理、教师培训、课程建设、课堂研究为主要路径,探索并逐步建构集团化办学新范式。

第九条  集团合作总体原则:平等、互助、共享

平等——所有集团学校均为平等伙伴校,在集团内均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。

互助——集团校之间相互协助、支持、合作,联合攻关,共同提高,为实现教育的美好愿景而共同努力。

共享——分享学校已有的或研究过程中的经验和成果,通过成果共享来相互借鉴、相互促进、共同提高。

 

第三章 成员学校的权利和义务

第十条 &苍产蝉辫;集团内成员学校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依法按照章程对集团实施全面自主管理,依法维护集团品牌价值,维护集团合法权益不受侵犯,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;

(二)参与集团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,有向集团理事会提出建议、意见的权利;

(叁)经集团理事会同意以集团名义开展有关活动;

(四)优先享用集团内校际间教育资源;

(五)依法合理使用集团的设施和经费等。

第十一条 &苍产蝉辫;集团内学校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共同拟定《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集团校章程》,遵守集团章程,执行集团的决议;

(二)共同制定集团办学规划、计划等,形成集团共同愿景;

(叁)共同探索建构集团化办学新范式。

(四)共同建立维护集团办学的制度体系,保障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的高质量实施。

(五)共同建立维护文化、管理、资源的共享机制,推动教师交流。

(六)共同提升集团办学品牌影响力。发挥集团优势,积极参与成员校内办学水平评估、诊断、提升,整体提升集团办学水平。

 

第四章 组织机构

第十二条 &苍产蝉辫;成立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理事会。理事会是集团最高管理机构。集团理事长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担任,各成员学校的校长组成常务理事会,各学校的校级领导为理事。集团拟聘请有关专家、学者担任独立理事。独立理事每叁年换届一次

第十叁条&苍产蝉辫; 理事会主要职责

(一)制定和修改集团章程;

    (二)推荐和建议集团理事会成员;

    (叁)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;

(四)审议通过集团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提出的议案;

(五)审议和决定集团的重大事项。

第十四条  理事会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,研讨审议集团工作。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。对于影响集团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,需经叁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实施。

第十五条 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。其主要职责是:

(一)在理事会休会期间,行使理事大会权力,讨论和决定集团的有关重要事项(需叁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为有效);

    (二)执行理事会决议;

    (叁)完善并实施集团年度工作方案;

    (四)向理事大会提交集团发展有关议案;

(五)决定理事会召开的时间、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;

    (六)负责集团的宣传和档案管理等工作;

    (七)筹备组织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会议,负责起草会议文件,撰写工作报告;

(八)负责集团的联络工作。

第十六条  理事长主要职责

     (一) 全面负责和主持集团工作;

     (二) 主持召开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会;

     (三) 组织实施集团年度工作计划;

     (四) 向理事大会做年度工作报告。

 

第四章 管理机制

第十七条  拟建立“133”管理机制。

统一1个标识:各成员学校分别在醒目位置加挂统一的“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”标识。

落实3个项目:在常务理事会下设叁个项目组,即“课程与教学研究”小组、“学校治理”小组、“教师专业成长”小组,负责集团办学的工作落实。组长由集团常务理事轮流兼任。

明确3个保障:

资源保障。实现教育集团内(义务教育阶段)教师正常交流机制。共同开发教育教学资源,扩大资源共享。加强集团内部教研培训,共同加强教师发展平台建设,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。

    制度保障。集团内各成员校在绩效考核,教师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强交流,实行制度互鉴共享,探索开展集团内主题活动,不断提升集团凝聚力,并推进集团内各校健康持续发展。

经费保障。区教育局预算安排集团发展的专项经费,主要用于教师培训、教学研究、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等,实行专款专用。

 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八条  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,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,并做出相应修改。

第十九条  集团其他规则依据本章程制定。

第二十条  本章程经理事会讨论通过,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执行,未尽事宜由理事会修订补充,经叁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修订有效。

第二十一条 &苍产蝉辫;本章程解释权归集团理事会。

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

2020年6月23 日